宋朝的海外贸易非常繁荣。根据南宋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今天下沿海州郡,自东北而西南,其行至钦州止矣。沿海州郡,类有市舶。”在密州、明州、杭州、泉州、广州均设有市舶司。可见,宋朝时期只在经济发达的个别沿海港口城市设立市舶司。

  宋朝时期,市舶司承担的职责有:阅货(检查进口商品)、抽解(征收关税)、博买(采购一部分蕃货)、发放“公凭”(给海商发出海贸易许可证、给蕃商发完税凭证)、查禁走私及违禁品、维修港口设施。

  《海关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海关法》第三条第二款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随着我们国家的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推进,我国对外贸易快速的提升,海关机构的设立遍布全国各地。以杭州海关为例,在辖区10个地市设有13个隶属海关,为的就是更好地服务各地的外贸经济发展。同时,现代海关相比于宋朝时期的市舶司,也承担了更多的职能。

  现代海关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所以说,放到现在,钱塘县令私开关禁的事是肯定不有几率发生的!

  据《宋史·太宗本纪》载,雍熙二年(985年)九月“禁海贾”。此处“禁海贾”并非全面禁止贸易,而是禁止走私贸易。正如剧中所述,官家下旨此后凡爪哇、真腊、三佛齐诸商,唯许广州市舶,禁闽广船只商贩,两浙山东。意思就是说,把闽广两浙的所有港口都禁止海贸,只留下一个广州港。此外,《金史》也有记载,如果宋人与番国人私自贸易,交易额在100钱以上的,一律论罪。

  顾千帆在江南市集发现有人贩卖南洋的火珊瑚,质量好且价格比以前便宜,从而怀疑有人在杭州私开海禁。而在后面的剧情中,郑青田的下属也承认,他们是通过私开杭州海禁,向番商收取少量的税收,以此来谋取巨额利润。放到今日,这种行为就是、包庇走私、损害国家利益。

  《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按照实际申报,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没有进出口许可证件的,不予放行,具体解决的方法由国务院规定。

  《海关法》第五十三条 准许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境物品,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

  《海关法》第七十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一定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海关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相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红珊瑚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的濒危野生动物,根据《海关法》《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邮寄、携带、托运濒危物种及其制品出入国境的,必须持国家濒危办或其驻各地办事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向出入境海关申报。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

  征收关税、查缉走私,一直以来都是海关的重要职能。《海关法》对于征收关税、走私行为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近年来,海关持续深入推动清廉海关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自觉筑牢廉洁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茶果子,起源于唐朝,是茶宴中佐茶而食的糕点。宋朝的果子主要是指面食做成的麻花、炸麻球,以及各种果脯蜜饯。《东京梦华录》里就出现过:生腌水木瓜、药木瓜,水晶皂儿、甘草冰雪凉水、荔枝膏、杏片、梅子姜、越梅……剧中,三娘的果子供不应求,茶汤巷的竞争对手模仿“半遮面”的果子做出了很多假货。但是,正如盼儿所说,由于北宋没有法律条文规定果子只能由一家卖,对于竞争对手的挑战,他们只能以质取胜。

  《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海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对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的保护。

  海关在进出口环节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有力地打击了进出口侵权商品,不仅有利于维护正常的进出口贸易秩序、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形象,而且有利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改善国内投资环境。

  如果古代也有知识产权保护,赵盼儿只需将自己开发和生产的产品注册商标,依规定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就再也不怕同行卖假货啦!

  官府估定物价的制度在我国起源甚早,发展至唐朝已十分周密,当时已有估价的专门制度,而宋朝也沿袭了唐朝的时估制度。

  宋朝时,估制由行户、行头、官府三方予以制定,三方每旬进行一次时估,将商品的质量分为精、次、粗三等。再按照质量等级确定商品的三等销售价格,最后将制定的价格登记在案写成状文。

  《海关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中规定了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具体操作,是海关审价的重要依据。

  在海关,也有审价制度。所谓审价,就是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过程。海关审价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和商品归类、原产地认定一起构成海关“三大技术难题”。正确地审定进出口完税价格是征收关税的重要前提,是征税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实施一国关税政策不可缺少的手段。

  近日,“杭州海关审价工作室”正式揭牌,将为逐步提升关区估价管理上的水准和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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