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员,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鲜红的党旗下,举起右拳,庄严地宣誓:为伟大事业奋斗终生。福建省漳浦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蔡俊忠,在司法为民的岗位上创先争优,用自己生命不息、工作不止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人坚守誓言的承诺。

  2011年12月19日,漳浦法院的全体同事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一天,与死神顽强搏斗了1000天的民一庭庭长蔡俊忠永远离开了我们,年仅48岁。

  蔡俊忠,1963年出生于漳浦县一个普通农家。作为农民的儿子,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能成为法官是党和人民的培养。在漳浦法院工作的28年中,他曾先后从事过基层民事、商事、执行等工作,不论哪个岗位,不论何种职务,始终以员、人民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2009年春天,我们得知蔡俊忠急剧消瘦,脸色发黄发灰,老是不明原因发低烧,常流鼻血。虽然我们一次又一次劝他赶快到医院检查。可他说:“手上这个案件影响太大了,没办好,我不放心啊!”

  这个案子我们都知道。2008年5月,林某酒驾肇事,造成4人死亡。该事故涉及5起民事案件,一共16位当事人,诉讼标的达170多万元。由于肇事人是醉酒驾车,保险公司拒绝赔偿部分款项,更麻烦的是主要赔偿主体之一已经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虽经多方数月努力仍无法妥善解决,如果法院处理不当,非常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蔡俊忠知道案情后,主动把案件揽到自己手上。为了尽快平息矛盾,平衡各方利益,蔡俊忠及时安排开庭,仅用一天半就完成了五个案件的庭审。同时,在以调为主的思路指导下,他利用整整两周的时间四处奔走,分别与各方当事人座谈。我常常看见他一手捂着腹部,一边与当事人沟通,依法依理,逐一动员,最终取得各方当事人理解和支持,签订了调解协议。

  结案后,蔡俊忠才到医院检查,结果被确诊为肝癌,医生建议立即手术。就在我和同事们都为蔡俊忠的不幸感到悲伤、痛心时,他却从医院回到办公室坚持办案,大家很惊讶,他却平静地说:“手术中什么事都有几率发生,我要赶在手术前将手头剩下的工作做完”。就这样,他从始至终坚持工作到了手术的前一天。

  手术那天我们都在等着奇迹的发生,甚至都希望听到手术证实他的肝癌是误诊,但结果,听到的却是主刀医生“活不过百天”的结论。就在我们盘算着何时到医院再看看他时,他又一次出现在办公的地方,我们劝他赶快回家休息,他却说:“现在庭里也很忙,我现在还有些精力,能为大家做点事,就让我为大家减少点工作负担吧!”

  就这样,他又接了新案子,一如既往地阅卷、调查、调解、写法律文书,没有人能看出,这是一个剩下的时间只能以天计算的人,只有我们大家都知道要做到这一点他需要付出超人的耐受力。有时外出取证前,他先吞上一把止痛片;有时他在庭里整理案件,巨痛袭来,不得不用空茶杯顶着肝部。有一天,同事们发现豆大的汗珠从他额上滚下,关切地问:“庭长,你怎么了?”他挥挥手,挤出笑容,说:“没事,就是有点痛。”但他的衬衫全湿透了。

  在多年的工作中,蔡俊忠给自己定下了一个规矩: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仅要司法为民,还要公正廉洁;不仅要看他办理了多少案件,更要看他化解了多少社会矛盾、理顺了多少群众情绪。即使在生命垂危时,他丝毫没有降低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2011年4月,民一庭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原告的丈夫陈达三是个“老户”。对陈达三妻子的案件,许多同事都颇感头疼。病中的蔡俊忠接下了这个案子,他忍着巨痛,认真地阅卷做笔录。有时痛得实在没办法,就用手顶着腹部;有时还抽出抽屉,一头顶住桌子一头顶住腹部。

  本着调解为上、和谐为上的原则,蔡俊忠一次又一次找陈达三、找肇事方、找保险公司谈,甚至躺在病床上还不忘为他们调解。对于蔡俊忠所做的大量工作,各方都很感动,但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蔡俊忠选择了判决。开庭时,蔡俊忠忍着疼痛坚持到庭审结束。当他准备起身离开时,又一阵巨痛袭来,他手脚失控,栽倒在地。

  直到这时,陈达三才知道蔡俊忠已是肝癌晚期,他悔恨交加,后悔自己占用了这位好法官太多的时间,恨自己不存在办法来延续这位好法官的生命。从那天开始,他逢人就问:“蔡法官是大好人,你们有什么偏方可以治他的病?”人们听说了蔡俊忠的故事也非常感动,有偏方就跑去告诉陈达三。当听说自己屋前院后种的木瓜有抗癌功效,陈达三当天就将自家的木瓜摘下,送到蔡俊忠家中。见蔡俊忠不收,陈达三说:“我们早知道你是不收当事人的东西,但我希望你破一次例,你能多活一天,也是我们大家的心愿。”他坚持将木瓜搁在蔡家门口。

  有位张姓当事人,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身患糖尿病、硐症酸中毒。因无力支付治疗费用,病情越来越严重,再不住院治疗就可能有生命危险。但其丈夫陈某某,不但不尽照顾义务,还抛妻而去。为此,张某向法院提起抚养诉讼。开庭时,被告陈某某申请两个审判员回避,案件转到蔡俊忠手中。蔡俊忠接手后,多次合法传唤,电话催促,被告仍拒不到庭。蔡俊忠只好缺席审理,并判决被告支付抚养费。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并通过邮件及汇款预交诉讼费的方式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到处信访。

  二审期间,张某病情不断恶化,蔡俊忠担心她的身体情况无法支撑到判决下来。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他一方面配合漳州市中级法院领导和法官合力调解,一方面克服自家的经济困难为张某垫付了救命的8000元医疗费。经过不懈的努力,该案终于调解成功:两人离婚,补偿款一次性履行到位。后来,张某经过治疗,身体逐渐好转,并重新组织了家庭。

  或许是强烈的责任感,让蔡俊忠的生命力有着超乎常人的坚强。100天的死亡期限过了,500天过了,800多天过了,他依然坚持在工作第一线。在这期间,他审结民事案件117件,其中调撤95件,调撤率达81.2%,无一发回改判。

  蔡俊忠一直工作到生命的前一天,他一如既往上班、阅卷、通知当事人第二天到法院调解,只是下班时他的步履格外缓慢,每挪一步都极其艰难。第二天,他病情恶化,再也无法回到他深爱的工作岗位。当得知蔡俊忠病逝的消息,张某抑制不住眼泪,哽咽地说:“我活过来了,但我的救命恩人却走了,老天你为何如此不公,让这样好的人这么早就离开我们。”

  虽然,蔡俊忠永远地离开了我们,但他对人民法官职责的坚守与完美诠释,为我们留下了不灭的精神财富。如果说,他用自己的一生,给我们上了一堂党课、一堂人民法官必修课的话,那么他还用自己对人民公仆道德情操的坚守,为我们上了一堂人生大课,告诉我们如何做一个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好法官。

  蔡俊忠生病期间,尽管各级组织都再三问他有什么困难需要组织帮助解决,但他始终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个人要求。重病时,他的儿子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就到一家非公有制企业打短工,工作不稳定,收入又低。包括我在内许多同事都劝他向组织上要求将儿子调到法院工作,哪怕当一名临时工也好,但他每次都说:“儿子已成人,让他自己打拼去!我不能向组织开这个口,给组织添麻烦。”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我们同事给他总结了他这一生有“四怕”:一怕给组织添麻烦,二怕给同事添麻烦,三怕给家人添麻烦,四怕给当事人添麻烦。他生病后,院里曾多次要组织为他募捐,被他一一谢绝,他说:“我这一辈子最怕麻烦别人。”

  北京、上海有许多大医院,有治肝癌的名医,医疗条件也好。组织上曾多次建议他到大城市的大医院治疗,但为了给国家省钱,他坚持在本地治疗,哪怕手术也只选择到漳州市医院。他没有用昂贵的药物,哪怕是到肝癌晚期,疼痛难忍,他也只用最普通去痛片止疼。他说:“我是公费医疗,但我不愿因自己的病让国家多花钱。”临终前,他从昏迷中醒来,用最后的力气对妻子说:“你一定要记住,单位为我垫付了5万多元医疗费,有了钱你一定要还上,你还不了就让儿子接着还。”

  这是他留在人世间最后一句话,而这句话正是他坚守一个党员法官高尚情操的写照。他是一个无私的人,一个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党的司法事业的人,人民永远怀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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